服務內容
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1目所稱之直系尊親屬,包括直系血親尊親屬及直系姻親尊親屬,繼父母屬直系姻親尊親屬,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繼父母,如年滿60歲,或無謀生能力,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,得列報減除扶養親屬免稅額。
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大陸地區繼父母之免稅額,須檢附居民身分證影本及大陸地區公證處核發之親屬關係證明,並經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」驗證後,再提供稽徵機關核認,如未依規定辦理,稽徵機關則無法審查及核認該項免稅額。B2B企業
關鍵字:尊親屬,扶養繼父母,直系姻親尊親屬,直系血親尊親屬,納稅義務人,繼父母屬直系姻親,
- [相似的頁面]
- 納稅義務人得否列報扶養大陸地區之繼母?|六六工商詢價服務網
業達稅務記帳士事務所
- 統一編號09871344
- 手 機0910573448
- 更多資訊業達稅務記帳士事務所
網頁更新日:
相關服務
-
新莊委託代理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
新莊委託代理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新莊委託代理申請 -
樹林委託代理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
樹林委託代理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樹林委託代理申辦 -
我要怎麼在三峽申請新公司營業登記證
我要怎麼在三峽申請新公司營業登記證三峽申請新公司 -
林口委託代理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
林口委託代理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林口委託代理申請 -
工商登記、帳務處理及稅務申報
公司、行號設立登記、變更登記、帳務處理及稅務申報
-
友站分享
- 陽明醫院
- 一點想法工作室
- Lilee 理立系統